【引言】新版医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品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为了加强和改进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医疗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医院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医院安全包括一般安全和医疗安全。建立以院长,副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工作体系,设立安全联络员,监督和检查医院安全工作。全院职工在一切医疗服务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及时上报。医院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的领导和成员获讯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助。
一、一般安全应急管理
(一)火灾事故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医院职工及抢险救灾组人员迅速疏散病人,撤离到安全区域。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及时向医院安全应急组织和市卫生局报告。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社会治安事件
1、发现有盗窃、打架、滋事等社会治安事件发生时,在场医院职工应保护好现场,疏散围观群众,尽量减少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立即向医院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报告,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3、积极配合警方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工作。
4、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收集。
5、妥善处理事故。
(三)医院设备发生事故
1、立即报告医院安全事故应急组织;
2、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及时、如实向区卫计局汇报;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作好相关材料整理,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二、医疗安全应急管理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
2、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
3、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专职人员,要在院长领导下,在院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职责。
4、加强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特别强调要履行以下职责:
(1)门(急)诊工作坚持首诊、首问负责制;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内拒绝对患者的急救处置;
(2)临床科室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理各项医嘱,严格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医院抢救设备完好率100%,抢救药品齐全,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的急救技术培训;
(4)一、二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5)各科室对就诊、会诊、检查、治疗的病人,要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不得推诿病人而延误救治;
(6)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输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履行告知义务;并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十条规定取得当事人签字同意;
(7)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务人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严格防止任何人抢夺或盗窃病历资料;
(8)护理工作贯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护理基本操作技能,保证护理质量安全;
(9)药剂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制度,检验、放射、超声检查等科室都要严格遵守本科室的工作制度,高标准地做好工作;
(10)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抓好院内感染管理工作,重点监控关键科室和薄弱环节,按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提高医院职业安全防护防范的能力,正确、有效、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本预案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医院职业安全防护系统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医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各类危害。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职业安全防护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医院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开展职业安全防护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措施有力。加强职业安全防护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制度,强化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性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协调与配合的能力。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发挥医院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危险源分析
一、危险源
1、法定的传染病达39种(包括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
2、医院属于人员高度密集场所,高压氧、CT、加速器、中心制氧等各种高压、放射设施,在满足临床诊疗、方便就医的同时,存在一定隐患。一旦发生上述事故发生,将对医护员工生命身体造成威胁。
二、危害程度
各种突发事件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导致人民群众的身体、医护员工、医院诊疗秩序遭受破坏,可能对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产生较大影响,职业安全防护极为重要。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机构及职责
(一)医院设立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应急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医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各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接受市委市政府的应急决策、部署和领导;接受市、区卫生局应急指挥机构的调度;研究建立和完善医院应急体系;研究决定医院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导医院应急工作;指挥医院系统应急处置实施工作。
(二)医院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以下均简称“应急办”)。
医院应急办是一个综合协调办事机构,涉及业务管理部门(医务部、护理部、感染管理科、门诊部)、后勤保障部门(总务科、设备科、保卫科)、职能宣传部门(办公室、保健科等)三部分组成,各部门根据职责承担相应应急工作。
应急办的主要职责: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对各部门执行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相关部门共同负责职业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和评估,承担日常应急事务、协调工作。
二、应急专家组
医院建立应急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组建应急专家组,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医院各部门应急工作机构
医院各部门相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应急工作。
现场指挥组:由医院职业安全防护领导小组牵头,办公室、保卫科等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各工作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医疗救治组:由医务科牵头,相关科室具体负责,主要职责是做好救护车辆、救护人员、救护场所的调配以及应急救援药品、设施设备的储备和调度,积极救护中毒人员,力争将中毒人员伤亡控制在最低限度,随时向现场指挥组报告中毒人员救治情况和伤亡情况。
事故调查组:由应急办牵头,主要职责是采取现场控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查明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危害程度,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相应的具体措施,并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形成调查报告,对事发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后勤保障组:由总务科牵头,主要职责是做好各类应急物资、药品、车辆、个人防护用品、现场检测等统筹调配和有偿调拨,确保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各类后勤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行政是具体负责医院整体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重点是进行协调,部署安全防火巡查,以确保人、财、物的安全;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发生各种类型灾害时的一线指挥机构。为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宗旨,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常用电话号码
火警电话:119,消防股XX转XX
二、院部消防工作分工职责
XX(院长):具体负责指挥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物资、救护等协调全院消防工作。
XX(副院长):具体负责伤员救治、组织抢救、转移伤员等工作。
XX(副院长):具体负责疏散围观群众,向公安消防火场总指挥报告灾情,按统一步骤,组织职工贯彻执行,做好安全工作。
XX(副院长):负责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物件,协调各科室抽调人员组织灭火、抢救。
XX办公室):负责报告火警,切断电源,通知科室参加灭火,转移设备、安排救火所需水源、救火设备。到一线参加灭火,指引群众疏散等工作。
二、应急措施
1、指令一名职工负责建立防火安全情况登记表,内容应包括消防栓、灭火器、仓库通道、电线、电路、门窗等情况。
2、日常巡查中应重点检查消防栓、灭火器、仓库通道情况,如发现问题,应仔细观察分析,找出原因,及时解决,并汇报科、处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同时应在登记表中做好记录。
3、任何人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同时报告院总值班及院领导。报警人员在报警时应同时说清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火灾状况等。同时报告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灭火前的必要准备工作,及时记录火灾情况。
4、接报告后,本部门在场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救火行动。在领导小组指挥下,疏散救护工作要有条不紊,责任到人。首先进行引导护送,向安全区(安全通道、消防楼梯)疏散,同时要查清现场是否有遗漏人员,疏散次序按现场通知办。其次是接应救护车,指引救护人员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于未有火灾发生处进行救治。
5、现场成立灭火救灾指挥部,由院领导及事发部门负责人组成,院长任总指挥。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查看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随时向119指挥中心通报火情,根据火情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性气体源,指挥工作人员灭火,指挥抢救伤员,疏散物资,及时控制火势蔓延。在向119报警后,及时派出人员接应消防队和清除交通通道障碍,疏散围观群众,做好警戒工作。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公安消防火场总指挥报告灾情,按统一步骤,组织职工贯彻执行,做好安全工作。
6、现场指挥员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如下事项:使用各种水源,限制用火用电直至停止使用,划定警戒区,封锁道路等。
7、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划分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线分为建筑物外围警戒和火灾现场警戒。外围警戒要及时消除路障,劝阻无关人员、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物外围秩序,为公安消防队到场展开灭火创造有利条件。火灾现场警戒要及时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物件。
三、责任分析
1、当班人员(含临时工)人为引起火灾,当班人员负全责。当班人员(含临时工)未能及时发现火情或者发现火灾但未及时报告、未立即扑救,当班人员(含临时工)负主要责任。
2、日常巡查中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和未及时采取救急措施,属当事人责任。
3、因平时未认真维修保养,导致消防用水、用电、灭火器材不完好,影响灭火行动,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科长负领导责任。
4、紧急状态时,科长未及时调集人力、物力及时救急,属科长责任。
5、各处、科室负责人的手机无故关机,致使火灾事件不能顺利上传下达,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四、事后总结
1、轻伤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0小时,重伤以上重大事故的报告不超过1小时(从发现起计算)。
2、发生事故的次日,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书面报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发生事故科室负责人在事故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所属部门大力宣传,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4、事后组织重建、医院工作秩序等,由院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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