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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大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总结

时间:2024-11-15 01:08:14
公安大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总结

2020年,直属大队第二党支部在市局、支队党委和大队党总支部署要求,以党建为统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支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抓实创新党建铸魂,抓牢扛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狠抓思想教育强化党纪意识

一是坚持不懈抓学习教育。我们以建立学习型党支部为突破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年制定具体的学习培训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和总支的文件、会议精神,促使党员民警树立勤于学习、终身学习理念,用先进的理念和现代管理知识武装党员民警,通过开会集中学习、党员个人做笔记自学、支部书记上党课、撰写心得体会、讨论交流、理论测试等多种形式,贯穿支部党建工作的始终,做到每次会议学习都有讨论、有记录,进一步增强了学习效果。

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党支部根据总支的统一部署,重点在全体党员民警中深入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讲话精神转化为提升党性修养的强大动力,提高广大党员民警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三是丰富学习教育形式。我们根据总支的统一安排,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即重温一次入党誓词,组织党员民警过政治生日;举办一次学习研讨,观看《围猎行贿者说》系列警示教育片。并撰写心得体会;整肃一次行风行纪,组织支部党员民警前往检察院参观见学,极大加深了全体党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领会;此外,支部书记还带领党员民警赴共建社区锦绣社区发放安全知识宣传册,进一步深入与共建社区拓展党组织作用发挥的途径和形式。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强化责任意识,定期进行阶段性总结,查找存在风险和问题。二是签订责任书。按照总支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签署《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漳州市公安局保密工作协议》,《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和严格规范使用公安大数据责任书》,使支部班子和党员民警充分认清自身责任。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供机制保障。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定的制定执行工作,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有效内控机制。一是贯彻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均通过支委会讨论决定。做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确保权利规范运行。二是将改进工作作风融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之中,定期召开党员民警家访谈心交流工作,定期召开党员民警座谈会,广泛听取争取党员民警意见。

(三)加强纪检监督,促进廉政建设。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党员民警“征信报告”、“固定资产”等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工作,对支部涉及到的“三重一大”事项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强化各类事项及时公开,营造阳光公正公开的公式原则。

(四)强化学习教育,营造廉政氛围。结合总支各项学习教育和廉政警示活动。强化全体党员民警的主体责任和担当意识,教育引导全体支部成员真正做到爱岗敬业、奉公守法、廉洁自律。支部内部定期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宣扬廉政文化、巩固廉政思想、强化廉政主体,在支部中形成倡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年来,支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总支要求还存在差距。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处分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思想认识还不够,认为廉政建设是支部书记的事,部分党员民警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党性修养方面,仍有部分党员民警存在“懒、慵、散”等现象,学习上走过场,工作上得过且过,平时工作热情不热忱,工作质量有待加强;

三是遵章守纪方面。部分同志政治敏感性不高,工作中存在好人主义现象,遇到问题不直言,搞无原则团结。

四是干事创业方面。部分同志工作质量不高,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遇到困难不作为、不担当、怕出错、怕担责。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支部将认真加以整改,认真贯彻落实总支各项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切实履行好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坚定的工作态度,更有力的保障措施,推进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努力践行习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在今后工作中坚持“公安姓党”根本政治属性,坚决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扎根基层一线,当先锋、打头阵,以人民为中心,永做人民的保护神,立志为守护新时代美好生活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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