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局长税务工作会议讲话【新版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税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一同志们:
刚刚过去的20xx年,是“”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地税系统攻坚克难、负重前行、取得辉煌成就的一年。一年来,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广大地税干部团结进取,务实创新,推动了地税事业全面协调、又好又快发展。刚才,玉晶副局长代表市局党组做了一个很好的报告,全面回顾总结了“”时期的工作成就,明确提出了“”时期的主要目标,安排部署了“”开局之年的工作任务。这个报告是经过市局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形成的。全市地税系统要紧紧围绕报告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加压驱动,砥砺奋进,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下面,我重点就去年和今年的工作讲几点感受和意见:
一、勇于担当,负重前行,“”收官之年成绩斐然
刚刚过去的20xx年,可以说是我到运城工作以来感到压力最大的一年,也是全市地税干部职工经受严峻考验,实现“”圆满收官的一年。回顾过去的一年,我想用四个关键词来概括我的感受和体会,那就是:艰难、担当、耕耘和收获。
艰难。艰难是对品格的一种磨砺。20xx年,我市地税组织收入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收入增长幅度之大、税源之匮乏,都是近几年我市组织收入工作之最。面对诸多困难和各种挑战,全市广大地税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把完成收入任务作为自觉服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定必胜信心,扎实努力工作,营造攻坚态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实施局长包片、科(股)室负责人包点责任制,加大信息管税力度,切实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以及征管质量和效率的考核,全市地税组织收入工作在困难和挑战中砥砺奋进,税收管理在信息管税中规范提升,使信息管税、科学管理的成果最终体现到税收增长上,到年底,共完成各项税费收入29.65亿元,同比增长39.37%,增收8.38亿元,创下了我市地税组织收入的历史新高。我相信,这种在困难面前永不言败,责任当前永不退缩的优秀品格,必将成为推动地税事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担当。担当是勇于肩负责任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姿态。我们常讲责任,责任不是空洞的、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实在的。一言一行,一岗一位,都能见责任、见担当。如果我们系统干部有责缺少担当,在位不在状态,就会干不出成绩,打不开局面。过去的一年,在我市地税组织收入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的情况下,正是从市局到县局各级领导干部带领全市广大地税干部职工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不讲条件、迎难而上的工作姿态,积极投入组织收入攻坚战之中,使责任转化为全体税干爱岗敬业的精神、勇于担当的品质、不辱使命的境界,从而确保打赢了这场组织收入攻坚战。这种勇于担当的作风已经成为了弘扬地税精神、铸就地税品格的重要源泉,并将为“”时期各项目标的实现注入源泉动力,提供坚实的保障。
耕耘。如果地税事业是一块园地,那么我们每个税干就是这里的园丁。正是有了大家的辛勤耕耘,我们才可能收获这成功的喜悦。过去的一年,正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默默奉献,在各自的岗位上不甘落后,奋勇争先,才有效保证了我市地税各项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比如“科技与服务年”活动,实现信息管税需要对大量的数据进行采集、验证,可我们硬是在一个月内完成了对在线近4万户纳税人近30万项信息数据的补充完善。我们实施征管绩效考评,一线管理人员积极参与,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在省局11月份进行的优秀管理员考评中,我市抽取71人,入围25人,取得了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这其中饱含了多少基层税干的心血与汗水?如果没有税干勤奋耕耘与敢为人先的精神,没有系统上下的齐心协力、团结进取,我们又如何能够做到加快信息管税进程?
收获。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这收获来自于我们的艰辛付出。过去的一年,系统上下团结拼搏,尽职履责,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亮点频现。廉政文化节目首次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登台演出,摘取殊荣;税源专业化改革试点、信息化执法监督试点、“三税”税源监控平台试点顺利完成,为全省地税系统积累了宝贵经验;“科技与服务年”活动、“感恩地税、奉献自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信息管税能力和爱岗奉献意识有效增强;全员读书活动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干部队伍活力进一步显现;顺利通过“山西省模范公务员集体”和“山西省双拥工作模范单位”的申报验收,地税部门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在年底省局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这一切无不让我们充分感受着艰辛付出所带来的收获喜悦。
二、创先争优,砥砺奋进,“”开局之年大有作为
20xx年是实施“”计划的开局之年。按照“推进四个发展、实现五大跨越”的“”时期地税工作总体目标,市局党组提出了“坚持一个主题,抓好六项重点”的总体要求,要将这一宏伟蓝图变为现实,开好头、起好步,从而实现“”的良好开局,需要我们全市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继续发扬勤奋耕耘、默默奉献、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的优良作风,解放思想,创先争优,砥砺奋进,主动有为。因此,就今年的工作,我给大家提出的希望和要求概括起来也是八个字,那就是:落实、创新、珍惜、敬业。
落实。落实,就是把决策付诸行动,进而取得预期效果。今天召开的全市地方税收工作会议,已经绘就了我市地税事业“”时期的发展蓝图,20xx年的工作思路也更加清晰,要把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关键就是要抓好工作落实。抓工作落实,是一个把上级指示精神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的过程。市局的工作部署是原则要求,是需要从总体上把握的问题。具体到每个单位,情况千差万别、各不相同,这就需要大家在原则要求指导下,拿出符合自身实际的具体落实办法。落实绝不是某一个人的事情,而是系统每一个地税干部职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因此,从市局机关到基层税务所,无论在什么岗位,做什么工作,系统上下都必须牢固树立落实的观念,把落实当成一种责任,领导带头,示范带动,把落实的过程作为作风转变的过程,作为品德和意志砥砺的过程,作为锤炼队伍、培养干部的过程,作为岗位练兵、提高技能的过程,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善于从没有落实的问题入手抓落实,不断提高抓落实的能力,使我们每一名税干的自身能力在抓工作落实的过程中得以完美展现,最终转化为推动地税事业发展的有效合力和强大动力。
创新。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是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这些年,我们的许多工作之所以在全省地税系统叫得响,就是因为我们敢为人先,我们所走过的路,代表了某项工作一定时期的发展趋势。“”时期,地税工作面临着如何实现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等一系列重大课题。运城地税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抢占制高点,掌握主动权,用创新的思路谋划和推动理念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制度创新,树 ……此处隐藏48035个字……组主要负责人审批。属于相关税务局提供的信息,由承办的省税务局在12个工作日内或在总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的时限内,经相关省税务局负责人审签后报总局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答复;也可由总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委托该省税务局予以答复。
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依据;
(3)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职能范围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
(5)属于部分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和依据,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2)时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
1、设置必要的场所。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需要和实际,设置信息公开受理窗口和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基层税务机关要加强办税服务厅的建设,积极利用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网站。要切实加强税务网站建设,要按照《公开目录》的项目细化条目,及时更新和充实栏目内容,丰富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
3、总局公报。要办好总局公报,及时将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资讯向社会发布。
4、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回答社会普遍关注的税收热点和难点问题。
5、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四)保密审查
1、保密审查的内容、范围。国家税务总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列入保密审查的范围,并对以下内容重点进行保密审查:
(1)国家税收工作重大决策事项;
(2)以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制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局内各单位领导在全国性会议、专题会议、研讨会、座谈会、国际性会议等会议上的讲话稿、发言录音整理的文字材料;
(4)月度、季度、年度等税收收入数据,税源、征管、稽查、财务、机构人员、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统计数据;
(5)税务稽查案件查处情况;
(6)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7)税制改革、税收政策调整、税收征管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措施和方案;
(8)与其他国家(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
2、保密审查的依据。保密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经济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等法律和文件要求,主要从七方面进行保密审查:
(1)是否属于密级(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内容,保密期限是否期满;
(2)是否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决定的事项;
(3)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直接造成国家的税收流失;
(4)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严重干扰政府和税务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
(5)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造成社会和经济秩序混乱;
(6)是否涉及个人、法人或有关组织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7)是否存在不宜公开的其他情形。
3、保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信息提供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后,经司局领导审签,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承办司局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公开后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政府信息,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需报保密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保密审查后,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保密委员会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上级保密部门确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各级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公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有关责任部门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举报。有关责任部门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1)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2)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3)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4)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5)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6)违反《条例》的其他行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做好《条例》实施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配合。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了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钱冠林同志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厅,日常工作由办公厅新闻宣传中心负责。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总局和当地政府的要求,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级税务机关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税务机关办公室。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同志要亲自抓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要加强税务系统上下级之间、内部各部门之间、国地税局之间以及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提供必要的人、财、物力保障。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为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列入机关年度预算,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三)要进一步梳理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各级税务机关要抓紧清理《条例》实施前产生的信息,确认能否公开;对《条例》实施后产生的信息,要进行能否公开的前置性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准确性审查。
(四)加强培训。此次会议是以会代训。按照总局领导的要求,《条例》实施一段时间后,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再组织专题培训。各级税务机关也要将《条例》和有关文件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抓好组织实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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